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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信息名称:
新北区审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索 引 号:
014113030/2015-00012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新审发〔2015〕10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5-05-18
发布日期:
2015-05-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新北区审计局审计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新北区审计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常新审发〔2015〕10号
序号
归档范围
保管期限
一
文书档案
1
本机关形成的文件材料
1.1
会议和培训文件材料
1.1.1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记录、纪要、决定和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情况报告
永久
1.1.2
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审计工作思路研讨会议材料
(
包括通知、议程、报告、领导讲话等)
永久
1.1.3
上级举办的各类审计工作专题会议本局汇报交流材料
永久
1.1.4
本局协办工作会议、专题涉及审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典型材料、代表发言、交流材料等)
30
年
1.1.5
本局举办的审计业务培训相关文件材料(包括通知、手册、课件等)
永久
1.1.6
本局协办各类培训涉及审计工作的文件材料
30
年
1.2
综合性工作材料
1.2.1
本局机构设置、改革,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2
本局机构沿革、大事记、年鉴
永久
1.2.3
本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4
上级转发或市、区领导批示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5
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
永久
1.2.6
本机关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永久
1.2.7
本局干部录用、转正、任免的文件材料
永久
1.2.8
各业务处室年度或专题审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文件材料
30
年
1.2.9
阶段性的审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30
年
1.2.10
其他一般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10
年
1.3
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1.3.1
本局制定下发的审计制度、规定、办法、意见等
永久
1.3.2
与其他单位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1.3.2.1
本局主办
永久
1.3.2.2
本局协办
30
年
1.3.3
本局制定下发的非审计工作方面的各类规章制度
30
年
1.4
业务工作文件资料
1.4.1
审计结果公告文件
永久
1.4.2
本局对各内审机构开展业务考核或评比的结果、通报和表彰文件
永久
1.4.3
审计听证、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4.4
本机关对同级机关和内审机构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1.4.5
本局内部考核的结果、通报和表彰文件
30
年
1.4.6
本局印章启用、介绍信存根
30
年
1.4.7
审计项目复核、审理等有关资料(作为审计项目依据的归入审计业务档案)
10
年
1.4.8
本局向上级机关报送优秀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
10
年
1.4.9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记录
10
年
1.5
统计、报表资料
1.5.1
年度干部职工名册、统计年报、党员统计年报表
永久
1.5.2
年度审计工作统计报表
永久
1.5.3
年度内审工作统计汇总表
永久
1.5.4
工作移交、销毁清册
永久
1.5.5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表
30
年
1.5.6
季度、月度审计工作统计报表
10
年
1.5.7
其他统计报表
10
年
2
上级机关文件材料
2.1
上级机关对本局请示的批复
永久
2.2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2.2.1
政策性、法规性、方针性、规范性的业务工作意见等文件材料
永久
2.2.2
重要的
30
年
2.2.3
一般的
10
年
2.3
上级机关对本机关和人员的表彰文件
2.3.1
省级以上
永久
2.3.2
市级
30
年
2.3.3
区级
10
年
2.4
上级对本机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结果文件材料
永久
2.5
上级机关和领导对本局审计工作的批示(作为审计项目依据的归入审计业务档案)
30
年
2.6
上级或同级机关普发的要求各单位执行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10
年
3
各内审机构报送的文件材料
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作为审计项目依据的归入审计业务档案)
30
年
3.2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内审报表等文件资料
10
年
4
其他文件材料
4.1
党支部的建立、改选、增补支部委员的请示及上级批复等文件材料
永久
4.2
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4.2.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4.2.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
年
4.3
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理材料
4.3.1
有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4.3.2
其他有处理结果
30
年
二
审计业务档案
1
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永久
2
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永久
3
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含跟踪审计)
永久
4
对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含跟踪审计)
永久
5
对本级政府确定的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审计
30
年
6
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的审计
30
年
7
对下级政府、本级财政决算审计
30
年
8
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0
年
9
对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0
年
10
对本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30
年
11
对本级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审计
30
年
12
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0
年
13
对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0
年
三
实物档案
1
本局在审计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证书、奖状、奖章、奖牌、锦旗、奖杯、纪念品等实物
永久
四
声像档案
1
本局在审计业务工作中形成的照片、音像资料
永久
(注:财务会计档案由区结算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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