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加强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党规党纪权威
1.严明党的纪律。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纪律约束、从严执纪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党内监督权威。
2.强化纪律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维护党纪权威,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强的党性意识、纪律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
3.维护政令畅通。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围绕一条主线,冲刺两大目标,实现三项新突破”的总体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区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紧紧扭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从严治党职责,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接连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腐败现象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单位和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2.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出台《新北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按时落地。坚持立行立改,对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抓紧实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健全干部交流推荐机制。
3.深化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围绕“三转”要求,守住职能定位,注重问题导向、结果监督和重点突破。强化对发现问题的督查和整改,注重监察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进一步完善区级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执纪监督工作。推动组织创新,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的监督,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三、深入改进作风,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
1.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主动适应新常态、改革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大力实施“效能提升加速度”、“依法行政零差错”、“作风保障重监督”三大行动,不断提升机关作风效能。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促进作风整体转变。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进一步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2.严肃查处作风违规行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行为的监督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和送礼等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既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者,又要对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问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加大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定期研判分析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外出学习考察和请假等制度。注重依靠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评议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四风”方面深层次问题。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1.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高压态势不松。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查信办案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与组织、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2.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侵吞国有资产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动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藏匿证据、建立攻守同盟等掩盖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3.提升办案效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集中精力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加强对信访举报事项的研判,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处置标准及程序,提高信访举报的成案率。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研判,动态清理,规范管理。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线索就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4.严肃办案纪律。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办案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规范涉案资料管理,严禁泄露秘密、以案谋私。认真落实查信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出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惩防体系,持续加大治本力度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努力构建配套科学、联系实际、全面系统、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具有高新区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相关意见和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2.突出监督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完善国有资金资产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四责联审”工作,调整组织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制定印发实施办法,打造领导干部监督的特色品牌。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加强教育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遵纪守法和崇德重礼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约束力。坚持分层分类开展教育,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养成。
六、聚焦主责主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做到忠诚可靠。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修身做人、执纪用权、干事创业。坚持学思践悟,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三个自信”,践行群众路线,永葆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领班子、带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关心爱护干部。
2.坚守责任担当。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明确职能定位,转变方式方法,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求真务实,对工作极端负责,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
3.严格监督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树立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习惯在监督的条件下执纪用权。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