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按照区委政法委二十项重点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着力推进“法治新北”、“平安新北”建设进程,为全区争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排头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
2014年工作
1.矛盾纠纷调处扩面增效。今年人民调解工作力求在推进“三化”方面有所突破。区级“专业化”调处力求突破。以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启动区调处中心平台建设;出台《新北区人民调委会驻区法院调解室工作规范指引》,重启区调委会驻法院调解室运作;开展企业调解组织建设调研,会同总工会、人社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要求,明确调处工作流程和运作规范,组建医患纠纷调处“法学专家库”。基层“规范化”调处力求提升。年内继续开展村(社区)调委会(“老娘舅”调解室)星级评定工作;出台《“老娘舅”义务调解员聘任离任管理办法》,着力推进队伍的动态化管理和素能的常态化提升;开展“老娘舅”义务调解员年度聘任工作,由区调委会聘任161名“老娘舅”义务调解员,并实现持证调解;针对基层调解实际,邀请资深法官深入各镇(街道)开展7场基层调解实务“巡回式”案例化培训;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来我区拍摄2期专题片,并于5月3日和6月22日先期在《小区大事》栏目中播出2期专题片,用生动影像多角度展示了我区基层组织和调解员关爱帮扶农村困难群体,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人民调解“常态化”运作成效凸显。1—10月份,我区两级调处中心和各人民调解组织,组织共排查3450次,接待群众1253批次4062人次,劝阻群体性上访60批次738人次。共受理矛盾纠纷513件,调解5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492件,调解成功率为95.9%。
2.法制宣传教育务实高效。法制宣传教育受众的广泛性、差异性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落实到2014年工作,就是建好阵地,加快推进小黄山村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年内确保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示范引领基层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橱窗、法治文化电子屏等现有法宣阵地提档升级,打造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的“一镇(街道)一村(社区)一品”平台。春江镇春江社区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河海街道法治文化街区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全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命名实现全覆盖。做实载体,做实“与法同行”法制宣传品牌,出版3期高新区报“与法同行”专版,务实推进法治文艺下乡(进社区)巡演,截止目前已演出31场次。首次开展送法治电影下乡(社区)活动,专门制作法治微电影光盘,组织深入村(社区)、工地放映300余场次,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群众认可度。活动引领,充分发挥区法宣办牵头作用,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新市民法律服务社区行、法律宣讲“六进”等活动,其中“快闪”式普法进企业活动,深入百家企业、千个班组、万名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关信息被江苏法制报、常州日报报道并被省厅信息简报采用,这一笔笔工作记录,生动刻画出了我局开展法润新北活动、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画卷。
3.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99名,其中缓刑263名,假释32名,暂予监外执行4名。依法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依法给予3名社区服刑人员警告的决定。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审前调查、社区矫正档案规范、每周排查等制度,跟踪监管和衔接、加强人员防控。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排查追捕脱逃社区服刑人员百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对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摸底,排除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潜在因素,确保2014年南京青奥会期间的社会安定。
4. 公共法律服务利民惠民。严格落实“应援尽援”、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截止10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其中民事189件,刑事67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强化与劳动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有效应对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妥善处理常州市琛骏纺织品有限公司、新区德成鞋业有限公司等多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完成全区7家律师事务所、41名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区内新设1家律师事务所(江苏常达律师事务所),对设立江苏瑞鸿律师事务所出具审查意见书。组织律师参加“党员义工365”活动,区首届律检合作论坛,“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法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