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目标办设在区经发局,由发改处承担全区目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全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书(蓝皮书)的编制、市年度目标任务书(高新区部分)的编报、全区综合考核、单项考核体系运行办法的拟定及具体考核的组织实施、市目标任务高新区部分的编报及完成情况的跟踪、反馈等主要工作。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督查的意见》(常开工委〔2013〕27号)文件精神,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目标办合署办公,因此目标办还将承担全区年度督查计划、方案的制定,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督查情况的反馈通报以及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 目前,发改处共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2人在区经发局窗口工作),承担全区规划编制、重大项目推进、目标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立项审批服务、向上争取、信息化管理等多项职能,目标管理工作由一人兼任。随着工作职能的不断延伸、工作强度的不断增加,人手严重不足,现有人员已难以负荷,不利于目标管理工作和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兄弟辖市区中武进区、天宁区设有专门机构负责目标管理工作,溧阳市、钟楼区设有督查室,专门负责督查工作。综上,特申请在经发局增设目标管理处(目标办、考核办、督查办“三办”合一职能),设处长1名,行政编工作人员3名。 区目标管理处主要职责为: (一)推进全区目标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全区综合考核办法和单项考核办法; 2、负责全区目标任务的分解和下达,编制全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书; 3、负责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工作,通报考评结果; 4、负责市目标任务高新区部分的编报; 5、负责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反馈和上报工作; 6、负责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推进全区督查工作 1、负责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具体方案; 2、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协调; 3、负责督查情况的反馈通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