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航动力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报来的《空港三路(延河路-罗汤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空港三路(延河路~罗汤公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南起延河路,北至罗汤公路,长467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新增用地面积1.4143公顷,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
2. 项目同步建设雨水管1650米,主管管径d600~d165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500米,主管管径DN400~DN500,采用球墨铸铁管。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绿化、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1327.1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8月2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