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平顶山路以西阳澄湖路以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及随文报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等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节能、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平顶山路以西阳澄湖路以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平顶山路以西、阳澄湖路以北地块
总 投 资:3275.93万元
建设规模:新增用地面积9.36亩,新增总建筑面积7445平方米(计容71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积1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层沿街商业用房,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绿化。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