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航动力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报来的《罗溪空港六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推进航空产业园建设,实现城镇一体化建设,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在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黄河西路以南、罗浮山路以西地块建设罗溪空港六村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7179公顷,总建筑面积1883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76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6400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7360平方米(含社区服务中心、物业、小区变等);地下建筑面积3462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64189.4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7月28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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