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报来的《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在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路以南、平顶山路以西、钟山路以东、阳澄湖路以北地块建设西夏墅镇香山福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7155公顷,总建筑面积964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828.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2684.7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7144.1平方米(含社区服务站、居委会等);地下建筑面积1660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36297.8186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因项目内容变更,原批文常开经计〔2014〕263号文相关内容以此批文为准。
五、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7月3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7月3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