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浩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塑料注塑件、塑料挤出件、模具加工项目备案通知书的延期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我局曾以2007049号文准予了你公司塑料注塑件、塑料挤出件、模具加工项目的登记备案。目前,鉴于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较长等因素影响,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及你公司申请,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继续按原备案通知书所述内容进行建设。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节能、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