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电第五支队: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报来的《武警水电第五支队基地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基地早期规划的弊端,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排除后顾之忧,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原基地营区内按规划实施武警水电第五支队基地改扩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宿舍楼、绿化、道路、地下室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2052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8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5126.23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9月22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