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孟浦线(S122-孟河大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孟浦线(S122-孟河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南起S122,北至孟河大道,长6800米,改造道路总面积61500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同步建设雨水管1900米,主管管径DN300~4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520米,主管管径DN500,采用球墨铸铁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总投资6134.95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9月3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