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农村面貌,保护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邱庄村、温寺村、健康村。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完善村庄生活污水管网,主管管径DN225-DN400,主管管长7.5千米,采用HDPE管;
2、完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建3座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邱庄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30吨/天)、温寺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吨/天)、健康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吨/天);
3、完善村庄垃圾箱建设。
三、该项目总投资1055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0月19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