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特中汽深冷特种车(常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查特中汽深冷特种车(常州)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节能、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查特中汽深冷特种车(常州)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富康路11号
总 投 资:583.65万美元(其中进口设备用汇6.57万美元)
建设规模:租赁厂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3465.2平方米,搬迁并利用原有生产设备93台(套),购置手工钨极氩弧焊机、剪板机等主辅设备122台(套),其中引进进口设备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深冷特种车350台的生产能力。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