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事局: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报来的《江苏海事局常州录安洲海事趸船浮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落实海事发展目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关键区域监管,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江苏海事局常州录安洲海事趸船浮码头及陆域监管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分两部分,其中:趸船浮码头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南侧夹江内;陆域监管设施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横一路以南、常州边防检查站监护中队以东地块。项目新增总用地面积1.33公顷,新增总建筑面积3922.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栈桥、钢引桥墩台(钢筋混凝土结构)、活动引桥(钢结构)、钢趸船、库房、海事业务用房、生活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计划
项目总投资2907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2日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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