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报来的《春江中路(新竹路北~北海西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按规划实施春江中路(新竹路北~北海西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南起新竹路北侧65米处,北至北海西路,道路全长1931米,红线宽度30米;
2. 项目在跨越新三河、济农河处各新建简支板梁桥一座,其中新三河桥跨径16米,济农河桥跨径20米;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总投资13114.94万元,其中拆迁安置费由滨江经济开发区承担,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3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