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报来的《平顶山路(阳澄湖路~丽江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平顶山路(阳澄湖路~丽江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南起阳澄湖路,北至丽江路,长368.5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总投资1644.2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因项目内容变更,原常开经计〔2015〕205号文相关内容以此批文为准。
五、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17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