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主要事实:2014年9月2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北四圩4号张晓春开办的汽车消声器加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一批标有“”标识的汽车消声器,经北京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鉴定,该批汽车消声器为以假充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