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支出5235万元。在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人社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共计523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等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双拥、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人才引进培育、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等专项业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预算为38万元。 与2014年相比,“三公经费”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比例,控制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
附件:2015年人社局预算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