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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1411296X/2015-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预决算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5-08-14
发布日期:
2015-08-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次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含合署办公的区民政局、区编办、红十字会等机构)、福利中心、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老龄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审核编制内的人员进出;负责全区人事统计;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的考察、考核、录用、调配、奖惩、任免及辞退、辞职等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及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的人才流动工作,负责全区人才预测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接收、派遣及军转干部的安置。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劳动工作,督促并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劳动监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
(四)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研究制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职工工资及福利的分配进行宏观管理。
(五)根据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结合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管救灾、各类社会救济和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六)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管理;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行政村、社区的设置、撤消、更名和界限变更的审核、报批;做好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主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推动国务院提出的六个“老有”目标的实现;制订老年事业发展规划;对各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和所属老年社团组织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八)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依法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依法开展募捐、备灾救灾及救助贫困弱势群体等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配合市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与教育部门配合,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学生素质教育、德育教育相结合,做好青少年红十字工作;搞好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
(九)综合管理全区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组织推动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办区党工委、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
2014年,新北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真抓实干优作风,改革创新争一流”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服务经济发展,全区人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引育并重,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发展
人才项目量质提升。认真组织“龙城英才”引进活动,扎实抓好省市各类人才项目申报。22个“龙城英才计划”第六批优先支持项目(C类)在我区落户。省“双创”和省“博士集聚计划”分别入选8和7人,较去年分别增长300%和133%。全力以赴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参赛组织工作,获得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的可喜成绩。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培养662人,完成目标的110%。人才服务更为高效。市区两级人才开发资金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统一配套发放,避免申请人员来回奔波。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开招录机关公务员(含参照)27名,事业单位人员142名。更新完善人事编制系统数据库。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完成,顺利完成了机关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的津补贴归并工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完成学校高级岗位和卫生院中初级岗位的周期聘任。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推进
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城居保养老待遇稳步提高。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0元,发放率达100%。打造“贴心一键通”服务品牌工程。帮助全区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及困难老人安装“一键通”系统,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居家养老、紧急救助等服务。完成安装9828户,完成总量与完成进度均居全市之首。白内障脱盲复明工程惠及老年群众。对全区所有老年人开展白内障预防知识宣传和免费普查,对查出的八类特殊群体中的老年人,由政府提供免费复明手术。参检老年人26273人,实施复明手术531人,其中免费126人。
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前。全面建成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依托金保工程,调查入库25万余人,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失业、职业技能、社保等信息,并实现区、镇、村三级动态管理。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制定企业招用工服务计划,在举办好固定市场招聘的同时,通过加强网络招聘、区镇合办现场招聘等全方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组织181家区内重点企业赴高校开展“重点企业校园行活动”,举办25场校园招聘会,并与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书。推出常州首个就业服务微信账号,实现与特定群体的全方位沟通与互动,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全区新增就业15100人、失业再就业6600人、援助困难群体就业546人,分别完成目标的100.67%、132%、182%。全年职业技能培训5309人、创业培训2295人、扶持创业576人、创业带动就业3665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52%、328%、105%、122%。
创新社保业务经办模式。通过试点先行、技术指导、资金保障,逐步将参保人员增减业务延伸到镇(街道)办理,实现参保单位就近一站式办理退工及用工备案业务和参保人员增减业务。积极推广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工作,我区完成开通网办业务的参保单位占全市网办单位数的80%。开展城乡居保“一门式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在新桥镇史墅村委内设立“便民通”服务点,建成了“村委(社区)一门式服务”示范点,让老百姓在村内就可享受城乡居保的全部服务。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净增缴费9747、14230人,分别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263.43%、384.59%。我区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发放范围,全年共有2.8万名被征地保养人员享受基础养老金。
养老事业发展焕发活力。机构养老床位数稳步增长,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9.78张,继续位列全市第一;鼎武养老在上海股交所Q版成功上市,成为全省第一家上市的养老机构;举办新北区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率先于全市为区1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理公众责任保险,河海街道万家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市首开标准化体系建设;三个街道实现了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积极推动“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91.1%,位列全市第二。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全区所有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申请一站式受理窗口,实现了困难群众求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转办和信息反馈。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常态化,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力度。全年保障低保家庭3320户、6279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020万元。加强五保供养机构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集中供养标准至8500元/年,今年我局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治理建设全面加强
劳资矛盾稳妥化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职能,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妥善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办免费培训班等方式提升政策宣导的整体效应。在全市率先尝试构建案件分级分类处理新机制,在薛家镇设立试点开展仲裁派出庭建设工作,及时有效的调处劳资纠纷,开创我区劳动仲裁工作的新局面。
三社联动发挥聚力效应。推动城乡社区“减负增效”,起草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压缩城乡社区各类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工作任务与指标、创建达标评比、信息系统、台账任务、盖章项目等。提升社工队伍素质,成功举办新北区第一期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班;提高社工待遇,出台文件对社会工作者发放职业资格补贴。社会组织活力不断激发,涌现出“高新区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平平车友会”等一批有特色、叫得响、出实效的品牌社会组织。
四、2014年度收支执行情况说明
20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为748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7.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1.00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66万元,项目支出5719.36万元,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5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培训、引进人才费用、大学生实习基地补助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62万元,包括民政管理事务、抚恤、社会福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生活救助、残疾人事业、就业补助、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等方面;医疗卫生支出3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5万元。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891.66万元,均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900.36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等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双拥、养老服务、残疾人保障、人才引进培育、就业再就业、劳动保障等专项业务支出。财政拨款5719.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69.26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1508.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4.75万元。
附件:2014年人社局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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