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孟河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0日
孟河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水农[2013]4号)及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服务我镇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护的重要意义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抵御和减轻自然灾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设施。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长效管护、建立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的长效机制,是确保全镇农村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手段。我镇农田水利工程众多,现有镇级河道47条、全长140公里,大小沟塘400余座,固定排灌站64座(12吋及以上),衬砌渠道近百公里等。这些由国家和集体投资、群众投劳修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担负着全镇农田灌溉除涝任务,多年来为农业的增产增收、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用脱节,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况,工程老化失修和效益衰减问题十分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全镇正处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现代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水利职能逐步从提供水安全保证向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等全方位拓展,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城乡一体化,都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都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管理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和延长工程使用年限的关键,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思路,落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办法,扎实有序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实现工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服务保障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
二、管护原则及管理措施
(一)完善分级管理体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要对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统一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划分事权,落实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对全镇经济、安全影响较大的和跨村(社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镇水利站负责工程管护;村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受益行政村(社区)落实管理,可民主选聘管护人员负责工程管护,镇水利站负责检查和指导。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坚持一建就管,认真落实长效管护。所有纳入管护的河道、重要的村庄河塘、排灌泵站、衬砌渠道、涵、闸等工程都要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汇总长效管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所管工程均须在醒目处设立统一规格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内容、管护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二)强化专业管理,积极推进群众管理。大力探索水利部门专业管理、受益村组群众社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路子。一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咨询、规划、服务等职能,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积极组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养护队伍,负责境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养护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受益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各村(社区)对自身所管辖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制定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包括管理方式的确定、管护人员的聘用、职责等,以合同形式约定管护人员工资待遇、职责及监督措施。三要积极探索借助和依托农村基层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主管理的平台,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
(三)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水利站和村委会,要加强对所管辖的泵站、涵闸、河渠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每年汛前、汛后分别集中检查一次,在高水位、水位突变等特殊情况下须增加次数,并认真做好巡查管护记录。应当建立健全灌溉、供水管理制度,制定蓄水灌溉、供水计划,合理调度,保证灌溉蓄水,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同时,积极推广水、旱作物节水灌溉技术,逐步推广按灌溉制度定量用水技术。
三、管护标准和管护内容
(一)镇级河道: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
(二)小型灌排泵站工程:启闭设备、机泵设备、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检修保养,保证设备完好、运转安全正常,并建立维护运行记录。
(三)水闸工程:对闸门启闭设备、止水设施以及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并确保建筑物周围无渗漏、过水断面无阻水淤积等。
(四)灌排渠系工程:保持过水断面无坍坡、无淤积、沟渠畅通,坡面无农作物种植;管涵、支斗门、农桥、跌水、倒虹吸、涵洞等配套建筑物完好无损,并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运行安全正常。
(五)地下暗渠工程:保持管道畅通,无破裂、坍塌、渗漏等现象。
(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小型灌排泵站建筑物以边线外5至10米为管理保护范围;渠道以渠顶外1至5米为管理保护范围;涵、闸等配套建筑物以边线外5至10米为管理保护范围。
(七)镇水利站原则上每年春季对所管辖工程组织一次全面清查、维护和保养,在运行前期对损毁工程及时组织或指导抢修,确保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按照省、市、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依法管理,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各村(社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领导队伍,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争取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专项等经费,引导、鼓励、促进落实工程管理。同时,要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建立考核机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及镇水利站工作的考核目标,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考核,在顺利完成上级部门的验收后根据考核结果(考评分数)对各单位进行“以奖代补”。镇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并报送上级水利部门,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附件1:孟河镇2014年小农水工程长效管护明细表(一)
附件2:孟河镇2014年小农工程长效管护明细表(二)
附件3:孟河镇2014年小农工程长效管护明细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