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孟河镇建设项目个数较多、金额不大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管理,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现明确孟河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如下:
一、各类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必须提交镇党政办、财政分局各一份,纳入建设项目台账,实行分类管理。
二、融资资金一般都到年终时才能到位,原则上平时不办理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如遇紧急情况确需支付时,须办理“孟河镇建设项目用款申请单”手续,在确认建设税款能够纳入孟河金库后予以支付。
三、年终按照资金筹集到位情况,由财政分局按合同付款方式测算、提出建设项目付款计划,经镇党政办公会议集体商量,在确认建设项目税款能够纳入孟河金库后,按计划办理付款手续。
四、未签订合同、应审计而未审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建设项目资金。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财政分局。
六、本办法出台后立即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