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
为了适应依法治国方略,简化办事程序,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孟河镇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资金支出审批规定如下:
一、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资金支出原则
1、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2、坚持一般转账原则。
3、坚持及时办理原则。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二、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支出审批流程
1、工资、奖金和补贴支出。首次办理或标准调整必须凭镇组织、人事办公室盖章的手续附件才能进行。平时由结报员填制,主管会计、镇人事办初审,收付中心主任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
2、费用支出。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后,由结报员、主管会计初审,收付中心主任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事业单位往来款支付
具体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后,由结报员、主管会计初审,收付中心主任、单位负责人审核,镇长审批。
四、本规定由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