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北区“生态文明在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孟河镇“生态立镇”战略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潘仁山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主任:杨 波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何建钟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路建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徐科勤 副镇长、城镇建设与管理局书记、局长
毕锦洲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农村工作局书记、局长
秦 勇 财政与资产管理局书记、局长
汤浩明 经济发展局书记、局长
范华鑫 城镇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城镇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杨金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水利农机科科长
巢书茂 城镇建设与管理局市政绿化科副科长
巢新华 经济发展局安全环保科副科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二、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设在孟河镇富民二区三楼3086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路建刚
副主任:汤浩明 巢新华
成 员:乔辰云 巢书茂 钱峥嵘 徐宏伟
张建玉 祁建勋 王国方 裴文颖
各村(社区)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
三、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2.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部署落实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各村(社区)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4.牵头组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绩效评估和考核。
5.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
6.履行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机制
1.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和审议重大问题时,由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2.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阶段性情况,部署下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点评,同时对重点环保信访的环保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并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信息和建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
4.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