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环保局承担着对全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具体工作包括: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减排目标任务;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配合市环保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三届八次和区三届四次两会的部署,围绕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目标,以新《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和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打造“生态绿城”为主攻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落脚点,以环境监管体制创新为发力点,着力打造常州国家高新区生态文明新名片,奋力推动全区“8585”重点工程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1)深入实施“生态绿城”建设。大力推进以“增核、扩绿、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绿城建设,逐步打造“生态格局安全、环境品质优良、景观空间多样”、“处处皆绿,人人可享”的宜居新北。
(2)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按照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第二年”综合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全面启动新一轮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
(4)大力引领和倡导生态文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断倡导绿色生活、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明大宣讲、生态环保公益、科普类活动等,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知晓率和公众参与度。
2.狠抓环境专项整治措施
(1)落实工业污染减排。根据要求,对现有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存量实施摸底调查,全面落实减排任务。
(2)加快推进“清水工程”。通过逐步恢复河道、河塘的生态净化功能,加快黑臭河道整治工作。
(3)力推大气专项整治。着力开展大气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确保2015年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7%。
3.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
(1)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2)严肃依法行政。加强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4.重点抓好环保能力建设
(1)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全区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和应对能力。
(2)提升环保服务项目水平。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提高入区项目的质量。
(3)创新环境监测运作模式。积极探索环境监测和污染监测社会化试点。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和基本情况
(一)资金编制原则
1.坚持依法理财原则。自觉接受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同时,细化支出预算,除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外,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体现零基预算要求,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原则。优先保障群众关心的水、气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污染源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
3.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政府采购项目,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预算经费收支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的新北区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4户。新北区环保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3户。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新北区环保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新北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为新北区环境监测站、新北区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中心。
新北区环保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2179.62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2179.62万元。
1.按收入预算来源说明
(1)财政预算内拨款2179.62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说明
(1)医疗卫生支出35.10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27.22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节能环保支出2017.30万元,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环保宣传、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规划、环境执法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3.按支出用途说明
(1)基本支出714.62万元,用于局系统人员支出及各单位日常公用定额支出。
(2)部门项目支出1465万元,用于生态功能区保护、环保宣教、生态建设、重点污染源整治、日常监测监理、大气自动站运行维护、环境监管、环境应急保障、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专项支出。
附件:2015年新北区环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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