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常州空港产业园和罗溪镇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建立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区域内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深化园区(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常开工委[2014]34号)和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空港产业园管委会(罗溪镇政府)职能设置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常开委办[2014]34号)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产城融合、权责统一、管理高效、利益共享”的园区管理总原则,在罗溪镇行政管辖区域内,进一步调整优化常州空港产业园和罗溪镇管理体制,以常州空港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为基础建立行政运行体制,突出园区经济建设、管理服务等职能,履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民生职能,统筹规划、通盘安排,合理设置部门机构、科学定位职能、优化人员配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党务、政务工作;
2.负责辖区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经济建设、平台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财政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三农”工作;
6.负责辖区社会稳定工作;
7.负责辖区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工作;
8.承办高新区、新北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能,空港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罗溪镇)设立9个部门和1个公司。
(一)党群办公室
1.主要职责
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罗溪镇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工委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罗溪镇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工委文件的承办和有关文件、文稿等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史志年鉴工作及各种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园区(镇)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党员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园区(镇)团委、妇联、总工会、人武工作。挂“党政办公室”、“党校”两块牌子。
2.内设科室
综合事务科、后勤保障科、组织人事科、社会团体科
3.科室职责
(1)综合事务科
①负责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罗溪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委文件、文稿、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②负责园区(镇)文件收发、传阅、登记、电子政务、通知管理、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史志和档案工作;
③负责园区(镇)中心工作、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④负责园区(镇)信息工作和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工作;
⑤负责重大应急事件的协调工作。
(2)后勤保障科
①负责园区(镇)机关单位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政府采购物品除外);
②负责办公楼及办公设施日常维修和大楼保卫、保洁、管理工作;
③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及各类公务、商务接待工作;
④负责园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组织人事科
①负责园区(镇)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监督、老干部工作;
②负责抓好村(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青年干部选拔培养工作;
③负责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事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机构编制管理、人员招考录(聘)用调配、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方面的信访处理;
⑤负责党校日常管理工作。
(4)社会团体科
①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群众团体组织工作;
②负责宣传思想、统一战线、政协联络、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
③负责全镇的民兵队伍建设、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做好民防工作。
(二)监察审计办公室
负责园区(镇)党(工)委、管委会及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效能建设综合协调、统筹实施工作;负责开展财务审计、工程审计工作。
纪检监察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审计科
(1)纪检监察科(财务审计科)
①负责协助党(工)委、管委会及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及政府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日常监察事项,协助园(镇)纪委开展廉政教育、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③负责园区(镇)各部门、村(社区)的财务审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监察、审计业务工作。
(2)工程审计科
①负责对园区(镇)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概预算、决算情况的审核、审计工作;
②负责对工程款支付、附着物处理等工作的监管工作。
(三)财政分局
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执行财政预决算方案,综合平衡财政资金;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负责执行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负责园区(镇)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园区(镇)投融资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挂“财政所”牌子。
财务管理科、财政收付科、协税护税科
(1)财务管理科
①负责组织和管理园区(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
②监督园区(镇)各部门预算执行;
③参与有关经济活动决策和政策的制订;
④负责农村“一事一议”项目的报批、管理和服务工作;
⑤负责审批园区(镇)事业单位的资产监管和处置;
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和监督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活动;
⑦协调解决投融资工作中的相关矛盾和问题,分解落实融资任务和融资平台建设任务,对融资平台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2)财政收付科
①负责管理债务和村(社区)运转资金及各事业单位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②负责对园区(镇)专项资金、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集中核算和监督。
(3)协税护税科
①负责园区(镇)协税护税平台建设,综合协调、规范各部门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利用,发现信息及时传递税务机关,全面掌控园区(镇)财政收入态势和税源变动情况;
②组织召开协税护税例会,及时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究难点,解决问题;
③协同相关部门、单位承担园区(镇)企业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重点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厂房出租情况、二次招商企业情况,为园区(镇)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为协税护税提供基础材料和信息,及时更新台账资料;
④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负责纳税户的申报和税款的代征工作;
⑤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⑥负责新开业户的定额调查工作;
⑦协助新航物业做好垃圾处理费和环卫费的收缴工作。
(四)招商中心
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宣传策划、信息收集分析,配合宣传部门对外宣传资料和网站的修编与发布;承担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具体项目推介、投资咨询、接待,负责入园项目投资方案的洽谈及合约签订工作;协助园区(镇)企业服务中心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入园项目投资协议履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协助财政分局做好新进企业税收属地征管和招商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招商一科、招商二科
(1)招商一科
①负责航空产业和物流等项目信息的捕捉;
②负责协调航空产业相关招商项目的前期调查、考察、洽谈及制定洽谈项目招商方案、投资协议书等;
③负责协助安排重点招商项目拜访活动及客商回访活动等;
④跟进所负责的项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招商二科
①负责智能装备产业、城镇化建设等项目信息的捕捉;
②负责协调智能装备产业相关招商项目的前期调查、考察、洽谈及制定洽谈项目招商方案、投资协议书等;
④跟进所负责的项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⑤负责招商中心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五)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制定园区(镇)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镇)重大平台的对上申报和推进落实工作;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服务、安全环保监督管理、信息数据统计汇总;负责协助园区(镇)开发建设矛盾协调;负责入园项目报批服务、现场推进等工作。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原项目推进中心相关职能对外仍独立运作。
企业服务科、安全环保科、综合统计科、航空产业科、项目报批科、现场推进科
(1)企业服务科
①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服务工作;
②负责科技创新、质量振兴、品牌创建和人才引进与服务等工作;
③负责企业户管、闲置厂房、土地的清查管理,配合招商中心进行闲置资产的招商重组,协助财政分局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④指导商会、青商会、个私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⑤负责经济发展方面综合事务的对外上报工作;
⑥对口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2)安全环保科
①负责编制、修订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负责安委会工作;
②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③负责对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督查、指导,建立日常安全、环保监管网络和台账档案;
④负责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综合统计科
①负责编制年度经济发展各项计划目标;
②负责经济和社会事业各类信息数据统计汇总;
③负责各类专项普查、抽查统计工作。
(4)航空产业科
①负责航空产业相关政策、发展动态的收集和研判,研究自身差异化发展定位;
②负责协调航空产业开发建设;
③负责与民航、驻地部队相关事务联络工作。
(5)现场推进科
①负责入园项目、基础设施、公建配套设施推进中的现场服务和矛盾调处等工作;
②负责园区内土地流转种植工作的管理和督促。
(6)项目报批科
①负责新改建项目前期审批、竣工验收等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②参与园区有关规划编制与评审,参与入园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与评审;
③协助招商中心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考察、谈判等工作;
④协助财政分局做好园区在建项目协税护税工作。
(六)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园区(镇)范围内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以及各类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负责园区(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及企业临时建房审核及“双违”查处工作;负责园区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的巡查工作;负责道路开挖、绿化迁移等手续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建立组织管理体系;负责社区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指导和考核;受镇政府或者相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房屋征收、安置、结算相关政策的调研、制订与解释及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落实;负责动迁区域附着物处理相关政策的调研、制订和监管工作;负责动迁区域附着物处理及前期推进工作。原城镇管理中心、原动迁安置办公室相关职能对外仍独立运作。
工程管理科、综合服务科、项目招投标科、动迁安置管理科、动迁安置结算科、市容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巡查执法科(执法中队)、社区管理科
(1)工程管理科
①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②负责园(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与推进工作;
③负责指导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④负责园区(镇)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2)综合服务科
①负责镇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②负责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公用设施有关手续的报批和问题协调工作;
③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论证工作;
④负责所有镇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报批、竣工验收以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⑤负责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3)项目招投标科
①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建设合同的起草报批工作;
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汇总、审核、申报工作。
(4)动迁安置管理科
①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调研、制订和监管工作;
②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③负责土地征用前期测量、结算及附着物处理工作;
④负责土地平整费用、服务费等测算和汇总工作;
⑤负责辖区范围内安置房、车库分配工作;
⑥负责处理动迁安置来信来访工作。
(5)动迁安置结算科
①负责安置房建设户型设计的前期数据支撑、后期安置方案的统筹制定;
②负责动迁安置资料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③负责动迁、安置资金、过渡费等其他结算工作;
④负责动迁安置的审计工作。
(6)市容管理科
①负责罗溪、汤庄集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②负责园区(镇)道路容貌的管理;
③负责园区(镇)主干道路、园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工作。
④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村庄环境管理工作;
⑤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7)市场管理科
①负责罗溪、汤庄菜场管理,指导村级菜场管理;
②负责菜场摊位对外承租、发包及管理工作;
③负责罗溪、汤庄集市、农村集场管理及零星摊位的收费工作。
(8)巡查执法科(执法中队)
①负责城镇、园区、村(社区)长效管理工作;
②指导“五小”行业管理;
③监督工地管理和渣土运输管理;
④负责广告设置的审核;
⑤负责园区道路、绿化、绿地、公园、杆线、市政设施的巡查工作,负责对道路占用开挖、管线迁移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⑥负责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巡查、清理工作;
⑦负责民房、工业企业临时建筑的审核工作;
⑧协调长效管理成员单位履行职责。
(9)社区管理科
①指导社区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及负责日常资金审核;
②协调社区配套设施的维护和完善,监督零星工程维修工作;
③负责社区物业管理社会化队伍的招聘选择,制定日常考核细则,督促社区做好日常考核工作;
④指导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和精神文明建设;
⑤协助社区做好运行过程中的重大矛盾调处工作。
(七)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园区(镇)“三农”工作,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实施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负责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及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挂“水利农机管理站”、“畜牧兽医站”两块牌子。原畜牧兽医站相关职能对外仍独立运作。
农业服务科、水利农机科、农村经管科、畜牧兽医科
(1)农业服务科
①负责向农民推广公益性农业技术工作;
②负责农作物各项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③协助上级做好渔政管理工作;
④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工作,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⑤负责秸秆禁烧工作;
⑥负责做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2)水利农机科
①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②负责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③负责防汛抗旱、河道长效管理等工作。
(3)农村经管科
①负责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②负责核定村(社区)日常管理资金,做好拨付和监管工作;
③负责村(社区)资产的监管工作;
④负责指导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工作;
⑤负责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⑥负责指导农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⑦负责家庭财产保险、农林保险登记和管理工作;
⑧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组织,配合做好村(组)财务信访工作。
(4)畜牧兽医科
①负责管理辖区畜牧业发展;
②负责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和畜牧疾病的防治工作;
③负责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和畜牧疫情测报工作。
(八)政法综治中心
负责园区(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各类矛盾司法调解工作,负责维护园区(镇)社会稳定工作。挂“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两块牌子。
综合治理科、司法调解科、信访接待科
(1)综合治理科
①负责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平安法治创建、社会治理、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协调处理邪教问题;
③负责镇级政法综治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工作;
④负责技防设施建设及日常监督、运行管理工作。
(2)司法调解科
①负责司法调解工作,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②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
③负责依法行政、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
(3)信访接待科
①负责受理、处理人民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②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③指导和督查相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
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九)社会事业服务和保障中心
负责协调管理园区(镇)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卫生事业等部门工作;负责管理园区(镇)群众文化、体育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园区(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园区(镇)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就业安置,拖欠职工工资等协调工作;负责园区(镇)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负责园区(镇)范围内低保、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管理、助残养老等工作。挂“文化体育工作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福利中心”三块牌子。
文教卫体科、计划生育科、劳动监察科、社会保障科、民政救助科、养老事务科
(1)文教卫体科
①负责管理、协调中学、小学、幼儿园、成校工作;
②负责规划、协调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③负责管理、协调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2)计划生育科
①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计生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
②负责计划生育经费使用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③指导村(社区)计生服务工作。
(3)劳动监察科
①负责《劳动法》、《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
②负责劳动力就业和城镇失业登记,开展劳动力素质技能培训,进行职业介绍,转移劳动力;
③负责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年检与劳动违法案件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处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协调劳动关系;
④督促、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合同鉴证管理工作;
⑤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培训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协助上级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4)社会保障科
①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
②负责做好村级征租用土地补偿测算及后续管理工作;
③负责做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登记、管理工作;
④负责做好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工作。
(5)民政救助科
①负责贯彻执行居民、农村低保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②负责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③负责做好优抚、双拥和老龄工作;
④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⑤负责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辖区内残疾人事业;
⑥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慈善基金的募集、管理与使用工作。
(6)养老事务科
①负责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
②负责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③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陵园管理工作。
(十)常州新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总公司),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园区相关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并提供开发建设资金保障。下设常州新航物业、新航动力、新航置业、新航贸易、新缘市政、新翔工程、新航农业等其他子公司。总公司根据发展运行情况内设相关部门。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航物业服务公司除外)员工,按照“选任园区(镇)现有人员”和“社会化招聘”的方式进行配备,实行企业化绩效考核。
其中:新航物业服务公司对外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内挂“常州新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部”两块牌子,财务结报工作受总公司业务指导。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科室、科室职责、编制职数如下:
负责园区(镇)政府性资产、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政府性资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受政府委托负责政府性资产、国有资产、市政绿化、主干道路、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有关物业社会化管理对外发包的监督考核工作。
市政管理科、资产物业科、绿化管护科、环境卫生科
(1)市政管理科
负责园区(镇)属地管理的道路、管网、路灯、亮化等市政设施的调查、登记、接受以及运行、维护或服务对外发包的监督考核工作。
(2)资产物业科
①负责园区(镇)政府性资产、国有资产的调查、登记、接收、经营管理及资产处置,包括园区(镇)沿街商铺、标准厂房、闲置办公用房和土地等重点政府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做好本单位内部综合性事务工作以及新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交办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
③负责全镇物业企业的管理监督工作。
(3)绿化管护科
①负责园区(镇)道路绿化和其配套设施的调查、登记、接收以及管理养护和服务对外发包的监督考核工作;
②负责园区(镇)中心绿地、公园(园林)绿化和绿化配套设施的管理养护和服务对外发包的监督考核工作;
③负责零星绿化补种、移栽以及苗圃的管理养护工作;
④负责园林绿化创建达标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绿化建设,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4)环境卫生科
①负责园区(镇)主要道路(含道路绿化)的保洁,公共厕所、垃圾处理站(场)、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保洁和对外发包的监督考核工作。
②负责园区企业无毒无害垃圾的有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