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和执行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等政策规定;二是拟定全区中长期财政计划;三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四是确定全区财政收入计划,组织全区财政收入;五是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确保全区资金平衡,保障全区各项事业支出需求;六是按照公共财政框架要求,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七是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八是指导镇(街道)财政工作;九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91亿元,增长7.5%;成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2亿元,同口径增长2.11%,按照《预算法》要求,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快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促进国资保值增值;适时举办6场银企对接洽谈会,配合引进5家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融资工作指导。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综合处、预算处(协税护税办公室)、行财处、企财处、国资处(国资委办公室)、金融处(金融办公室)、农财处、经济建设监督处。
2、下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新财预〔2016〕1号)确定数据填列,各表说明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预算内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执法经费、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资金:包括会费、定向捐赠收入、经营收入、医疗收入、省直拨资金和其他。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经常运转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安排数。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请在空表下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公”等经费公开时,涉及“三公”等经费应分别与上年度预算进行对比,请在本表相关说明下按项目用文字表述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各项目分别增加了多少万元或减少了多少万元),如增加需要详细说明具体原因。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采购品名称根据《常州市2015-2016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品名称填写。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收入预算1974.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974.1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6万元,农林水支出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6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990.12万元,项目支出98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5万元,明细到“项”级科目分别是行政运行478.77万元,信息化建设40万元,事业运行345.73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6万元,明细到“项”级科目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38万元。农林水支出506万元,明细到“项”级科目是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80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6万元,明细到“项”级科目是住房公积金128.96万元。
预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uploadfile/cznd/2016/0926/20160926141931_44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