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各物业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夏墅镇物业管理实施方案》(西政发〔2014〕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物业管理水平,现就全镇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着力调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谐度。
二、责任主体及考核标准
1.镇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城管办、民政办、政法综治中心、企服站、安委办、国土所、建管站、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香山社区、华墅社区、丽江社区。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西夏墅镇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物业服务单位:香山欣园、香山花园、景西华庭、西夏金苑、丽江茗园物业服务企业。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西夏墅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三、考核方式和要求
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由镇物管办负责(物管办设在镇城管办)。月度成绩由区、镇考评成绩加权平均后组成(各占50%),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具体方式有:
1.日常考评:镇物管办根据附件1、2考核标准每月对各责任主体物业管理工作和住宅小区项目物管工作实施全覆盖考核,考核为即时扣分。
2.问题整改:对区、镇两级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须按区、镇两级考核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须及时反馈给镇物管办。对未按时限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改情况未及时反馈的,在物管工作月度考核得分中扣5分/次。
3.对发生影响市、区各类创建活动或经查实因处理不当发生群访、越级上访的,以及对物业管理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在物管工作年度考核得分中扣5分/次。
四、奖惩措施
1.镇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评成绩纳入镇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
2.为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全镇物业管理工作在区级年度考核中位列前三名,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由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3.为鼓励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对住宅小区新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在区房管中心备案认可的,对该住宅小区和所在社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经费补贴。
4.为激发物业服务单位、项目经理和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镇物管办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评定物业管理先进服务单位、物业管理优秀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并给予2000元、500元、300元奖励。
5.对年度考核得分最高的住宅小区及所在社区在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考核总分中加0.5分。
6.为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对由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市级、区级长效管理现场考评中未扣分的,物业企业信用分分别加2分/次、1分/次,项目经理信用分分别加1分/次、0.5分/次;被扣分的,物业企业信用分分别扣5分/次、3分/次,项目经理信用分扣3分/次、2分/次;对市、区、镇三级长效管理现场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物业企业信用分扣5分/次,项目经理信用分扣3分/次。信用加分、扣分情况由镇物管办每月上报区房管中心。
附件:1.西夏墅镇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2.西夏墅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单位
物管办
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