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加快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
3.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目标任务
以新一轮建档立卡的全镇低收入人口和低于市下达村级经济总收入目标的村为主要帮扶对象,通过努力,确保到2019年使全镇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市下达的村级经济总收入目标,建立健全缓解贫困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低收入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的程序,以家庭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整户识别,逐级审核。具体程序为:
1.村(居)民委员会在本村(居住地区)公布低收入家庭申报公告;
2.村(居)民向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
3.村组(居)委会召开座谈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后,召开村(居)民小组全体会议或村(居)民户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评名单由应到会人(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并公示评议结果;
4.村(居)民委员会对组(居)民小组提出的低收入户初评公示名单进行初审后,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议名单由应到会人(户)数或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并公示评议结果;
5.镇人民政府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随机抽取10%农户调查,并公示审核结果;
6.辖市、区人民政府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随机抽取5%农户调查,由村(居)民委员会公示确认的名单。
镇、村(社区)对低收入户建立脱贫扶持计划,做到一户一策、一户一档,并逐户建立帮扶责任人制度。三次公示时间各不少于7天。村民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辖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每年年底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实现对低收入农户的动态调整。
五、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
组织专门力量逐村(社区)、逐户开展扶贫信息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各类登记表填写。以2015年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为基本依据,对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元的人口作为我镇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收入计算时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经济薄弱村2016年标准为低于年收入150万元的村。对低收入户填报《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具体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等六个方面内容。(建档立卡户识别以整户为对象)。
(二)精准施策
1.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指导各村(社区)参照《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主导产品,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
(2)促进扶持政策落实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申报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组织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3)探索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推行“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水平,让贫困户从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利益。
2.扎实推进教育扶贫。
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生要直接落实享受现有国家济困助学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
3.积极开展就业扶贫
(1)实施“订单”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
(2)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协调劳动就业部门加大就业推介力度。
4.大力实施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2)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将贫困人口纳入代缴范围,让贫困对象实现“老有所养”。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因残等支出型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特别救助,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5.实行精准结对帮扶扶贫
(1)实行部门驻村帮扶贫困村制度。根据“一村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帮扶贫困村发展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2)坚持重点帮扶与联系帮扶相结合,除无劳动能力的联系帮扶对象外,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做到责任到人。
6.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1)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活动。按照“自主自愿、互惠互赢”原则,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主动与贫困村结对共建,利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贫困村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2)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
(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
7.积极探索推动金融扶贫。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加大对管理规范、操作合规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
8.深入推进科技扶贫。
建立健全收益分成、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分配政策,鼓励和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为我镇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服务,通过一批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较大幅度地提高产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东任领导小组组长,朱晓杰、叶青、戴彩霞、朱炜立任副组长,镇民政办、经管站、人社所、企服站、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要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抓好扶贫开发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建强队伍,竭力帮扶。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干部拿到名单后,要及时与村(社区)以及帮扶对象取得联系,摸清底数,找准“贫”因,尽早进入角色,开展帮扶工作。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衔接上级部门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确保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
(四)加强班子,夯实组织。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社区)的低收入户结对帮扶工作,蹲点村镇干部为低收入户结对帮扶工作的联系人。村级基层组织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群众。要加大对精准扶贫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选树典型,注重宣传励志脱贫,加大能人致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