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10022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惠港日用品店 赵富群无证经营药品案
处罚事由
无证经营药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药品;
2、 没收违法所得;
3、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惠港日用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354852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富群
处罚结果
1、没收药品559件(详见扣押清单);
2、没收违法所得2060元;
3、并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61203元(罚没合计63263元)。
处罚生效期
2016年8月1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8月1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