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00055号
案件名称
马文仙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文仙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91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汽车车门饰条2110只;
2、对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罚款56000元,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款4000元,共计处罚款6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6年8月12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8月2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