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10026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大鹏雨虹建材经营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违法所得;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大鹏雨虹建材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390329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龚大朋
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840元
2、 处罚款33160元,合计34000元上缴库。
处罚生效期
2016年8月12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8月2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