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0006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全球鹰车辆配件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没收侵权产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全球鹰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342194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7004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汤文亚
处罚结果
1、没收1、带“”(以下简称“奔驰”)标记的汽车中网半成品205只;2、“奔驰”标记的汽车挡泥板216只;3、带“奔驰”标记的汽车轮胎帽标150只;4、带“奔驰”标记的汽车边灯2500只;5、“奔驰”中网标13只。
2、并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6年9月2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9月1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