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10029号
案件名称
常州裕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和个人销售Ⅲ类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向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和个人销售Ⅲ类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裕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9150342X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4303211989022*****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高城
处罚结果
1、处以2万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6年10月26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11月11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