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10031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永明车辆配件厂生产不合格汽车灯具产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合格汽车灯具产品
处罚种类
1、 没收不合格产品;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永明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000082182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叶长明
处罚结果
1、没收不合格汽车灯具产品。
2、处罚款2880元。
处罚生效期
2016年11月1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11月1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