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管案[2016]0007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广宇车辆配件厂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1、 处以罚款;
2、 没收侵权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广宇车辆配件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323706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7909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朱爱琴
处罚结果
1、没收侵权汽车配件产品;
2、处罚款5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6年11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6年12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