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6〕99号)精神和省安委会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以及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常新安〔2016〕4号)精神,现将河海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河海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的精神,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和新北区“3·14”保达塑料、“3·21”诺德化工、“3·29”吉恩药业等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6〕9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6〕17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靖江现场会议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常安〔2016〕12号)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常新安〔2016〕4号)精神,河海街道安委会决定在辖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巡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河海街道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辖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物品和仓库、储罐区等重点场所安全管控;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各社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春江环安局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3.企业方面。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常州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常安监〔2016〕59号)要求,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不放过一处隐患。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加快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关闭工作,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同时,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对城镇燃气安全和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供应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2、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开展对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场所的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此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投入、是否开展应急疏散等逃生演练活动、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整。
3.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市场、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老小区、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4.建筑施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5.冶金工贸: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社区要按照街道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同时结合汛期做好夏季防汛防暑工作,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街道办事处。
(三)政府检查。街道安委会将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随机检查。检查采取听取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汇报,重点检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顾科卫带队,街道安监站参加,督查辖区生产企业。
第二组:由河海派出所所长张华带队,派出所、社区民警参加,督查辖区沿街商铺等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组:由街道人武部长顾永泽带队,城管科参加,督查辖区市场、商贸、综合体。
第四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顾维洁带队,综治办、安监站参加,督查辖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
第五组:由办事处副主任徐信群带队,建管站参加,督查辖区建筑施工工地、地下通道。
第六组:由办事处副主任陈国荣带队,社会事业科、各社区负责人参加,督查辖区社区、城中村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和新北区近期四起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街道受警示”,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