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
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企业持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和加发5%退休金,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所需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独生子女证》
四、终身无子女者提供《终身无子女证明》
登记时间及地点:
每年1-3月至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