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业务。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意见,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三)向区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以及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区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区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0.协助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五)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工作报告。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全区的内部审计,对全区内审机构的审计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全区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组织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开展计算机审计。 (九)组织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开展审计科研。 (十)办理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综合监督处、行政企事业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二)派驻机构:农村监察审计室,挂牌于“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 (三)下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新北区审计局收支决算表中包含了新北区审计局机关和新北区经济责任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决算 2014年度审计局全年收入合计277.52万元,其中249.12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28.40万元为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 (二)支出决算
全年实际支出234.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64万元,合计277.52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99.15万元、医疗卫生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审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0.65万元、项目支出54.23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无。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2.87万元。
附件:2014年度新北区审计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