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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各类人群对“物业费问题”的看法,为今后协调解决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围绕物业费的收缴与欠缴等产生的矛盾提供参考依据,河海街道设置了关于居民缴纳小区物业费情况的调查问卷,共计收到有效调查49份。
一、在线调查基本情况
1、您的身份是:
A.业主 37票75%
B.房客 1票2%
C.其他 11票23%
2、您的年龄是:
A.30岁以下 35票72%
B.30-45岁 13票26%
C.45岁-60岁 1票2%
D.60岁以上 0票0%
3、您的职业是:
A.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雇员 16票33%
B.企业雇员 16票33%
C.自由职业者 5票10%
D.个体劳动者 4票8%
E.其他 8票16%
4、家庭月收入:
A.2000元以下 1票2%
B.2000-5000元 18票37%
C.5000-10000元 21票43%
D.10000元以上 9票18%
5、您所居住的小区属于:
A.新小区 13票27%
B.次新小区 17票35%
C.老小区 7票14%
D.安置小区 10票20%
E.其他 2票4%
6、您的小区物业费是多少:
A.0.3元/㎡*月以下 10票20%
B.0.3-0.5元/㎡*月 11票22%
C.0.5-1元/㎡*月 9票18%
D.1-2元/㎡*月 16票33%
E.2元/㎡*月以上 3票6%
7、您所居住的小区物业费的收缴方式是:
A. 业主主动上交 16票33%
B. 物业上门收取 7票14%
C.物业发送通知单 17票35%
D.银行卡代扣 4票8%
E.其他 5票10%
8、您是否有欠缴或拒缴过物业费情况:
A.经常 0票0%
B.有过 12票24%
C.从未 37票76%
9、如果有欠缴,欠缴物业费的原因是什么:
A.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31票63%
B.物业费太贵 1票2%
C.没有缴纳的习惯 4票8%
D.不知何时交 13票27%
10、您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账目公示情况如何:
A.每半年公示一次 2票4%
B.每年公示一次 5票10%
C.很少公示 16票32%
D.不关注是否有公示 26票53%
11、您对小区物业费的构成是否清楚:
A.非常清楚 0票0%
B.大致了解 18票37%
C.并不了解 31票63%
12、物业费价格与服务质量的性价比,您的评价:
A.非常满意 1票2%
B.基本满意 38票78%
C.不满意 10票20%
13、您能否接受物业费上涨:
A.能 8票16%
B.不能 41票84%
14、您认为物业费是否需要跟业主满意度挂钩:
A.非常有必要 45票92%
B.可以 4票8%
C.没必要 0票0%
二、调查结果分析
从本次的调查结果看,参与调查的居民总体上对小区物业的管理服务基本满意,但是在物业费上缴方面24%的居民曾经有过欠缴或拒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且在是否能接受物业费上涨的问题上,84%的居民填选的是不能,说明当前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也导致源于服务与收费问题的物管矛盾愈发突出。
调查结果显示,居民上缴物业费的方式多以物业上门催缴为主,占到57%,大多居民并没有主动去物业缴费的习惯,在欠缴物业费的人群中27%的居民也是因为不知何时交而引起。因此物业作为服务企业,不能平日无所事事一到年底为了完成公司指标就跟居民争吵,甚至闹到法庭的地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尤为重要。
从调查数据上看,欠缴物业费的人群中63%的居民是由于认为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物业能够做到至少每年公示一次账目收支情况的也只有14%,这一方面说明了部分物业在这些方面的服务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让业主无法忍受的问题,亟待物业加以重视并解决,另一方面也说明居民监督物业服务的意识更为强大、判断物业服务的好坏标准更为严格。
结合今年发生在天安花园小区围绕物业费上涨引发的舆论争议和矛盾来看,哪怕小区居民对于物业服务基本满意,但是在没有全面征求广大业主意见,没有达到双50%同意的前提下,上涨物业费势必会引发业主们的强烈反对。从客观现象背后应该反思更深层次的含义。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盈利企业,很可能是把盈利放在第一位,随着物价上涨,员工用工成本上涨,物业企业在仍想保证盈利的思想推动下,常常做的就是要么降低服务水平,降低员工数量;要么就是提出需要上调物业费。如果一味地压缩日常运营成本,降低服务标准,那得到的结果只会是物业费低收缴率与物业服务标准继续降低的恶性循环,这对物业公司来说就意味着口碑降低,对小区居民来说则意味着居住环境不和谐。
然而结合发生在阳光花园小区的现实案例就看到另一番景象,嘉丰物业先召开部分业主座谈会,将公司历年的经营状况,收支账目详细的公示给居民查看,在表达完公司的理念后认真倾听每一位到场业主的心声,了解业主的真实想法,征询业主关于涨价方案的意见。随后带着重新修订的涨价方案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全体业主意见,在征求到广大业主同意后才实施涨价方案。正如调查结果显示,物业收费0.5元以下的占42%,物业收费1元以下的占60%,这确确实实说明,辖区范围内2000年左右建造的小区的收费标准放在当下确实有些偏低,然而只要物业仍把服务业主放在第一位,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略微上调物业费业主应该也是能够接受的。
物业与业主之间应该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矛与盾对立面的关系,物业矛盾也并非不可调和,但这一矛盾的调和,在物质与意识发展不对等的背景下,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根据前面的分析,这个过程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一方面房管部门需要加强对物业的管理,要求每年公示收支账目,另一方面物价部门也需要做好居民的宣传引导,当然归根结底更重要的是物业公司要深入思考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