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