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2016年新北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新北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健全镇、街道管理体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镇、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建设,明确至少一位镇、街道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加强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在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组织协调、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的工作职责。
2.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把食品安全作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执法的首要任务,加强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设,参考《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执法基本装备。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建设,配优配强专业人员,保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系统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
3.整合食品检测资源。建立健全新北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成立新北区食品安全快筛快检中心,具备常见指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现场定性速测能力。依托快筛快检中心技术支持,确保全区各镇、街道全部实现食品安全快筛能力达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进行食品安全抽检,进一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
4.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落实好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制度和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监管工作整体效能。
5.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各地区和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与评估,科学研判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数据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开展督促检查,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对行业隐患问题开展督查。
二、注重强化技术支撑,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1.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按照“全面排查、挖掘隐患、风险控制、规范提升”的要求开展风险隐患防控,组织各镇街道对本地区涉食单位和场所开展排查,建立健全本辖区的基础数据档案。对相关食品进行监测和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引导消费者谨慎消费高风险产品,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跟踪查处。
2.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根据全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安排,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按照每1000人4批次的要求,完成全年2940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结合实际需要,在全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调配足量检测批次,专门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对重点产品或行业开展监测,对存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数据用于食品监管政策的制定与地区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
3.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法》监管重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学校食堂、保健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企业、熟食卤味、快餐配送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预警排查并重,深入持久开展治理整顿。对农村集体聚餐行为进行引导和宣传,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对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等加强管理。
4.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络,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网格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产品检测和应急处置,认真贯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按照“三分监管”要求确定食品企业监管频次,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巡查与监管。梳理食品流通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其他区域单位随机抽查覆盖面达30%。梳理餐饮服务监管重点范围,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等按照量化分级要求开展监管,其他餐饮单位随机抽查达30%。
3.严格重点环节管理。对农村违建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理与打击力度,对于涉及食品违法违规经营的违建活动要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整治畜禽市场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环节。
4.监督执法坚决有力。公安机关对发现和移交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建立跨部门的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工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四、加快推进社会共治,凝聚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1.推进信用建设。建立食品生产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制度,惩戒严重失信的食品企业,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秩序。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采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形成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坚持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
2.落实企业责任。组织行业专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律的新要求,建立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企业自查、召回等制度,在相关行业中进行推广使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完成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大型商场、超市的农残快检设施配备90%以上。
3.建立责任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鼓励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4.营造共治氛围。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共建与管理,营造社会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专题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方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