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三届十次全会和三届五次两会的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行政为路径,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提效能,实现“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良好开局。
一、强化政策落地,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一)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面向所有常州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有服务需求的)均达100%。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组织就业见习300人以上。落实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政策,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准帮扶,继续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动态清零。全区新增就业154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00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60人,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培育“众创空间”助推创业项目,鼓励、引导和扶持常州嘉壹度创新工场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新一轮“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做好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的推荐指导工作,广泛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切实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全年开展创业培训750人,扶持创业94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170人,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195人,创业带动就业4850人。
(三)优化就业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和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就业创业统计和就业形势监测分析,积极服务企业用工。加大市场的宣传组织工作,采取“三加”手段助推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就业窗口工作流程,试行将劳动事务代理窗口现金收费改为卡扣,在孟河镇推行个人劳动事务代理业务下沉试点工作,调整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提升工作效能。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街道、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促进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全年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以上。
二、围绕全民参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认真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整合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挖掘扩面资源,探索对全民参保登记结果的转化运用,重点围绕社保扩面征缴计划,定期监测分析指标完成情况,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继续推行个体工商户社保缴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转换工作。全年实现企业职工养老、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均为8750人,净增参保4200人,城乡社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
(五)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落实居民医保、居民养老等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月210元,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提高到每月350元。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系统的上线参保登记、职业年金缴费等工作。
(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进一步健全市、区、镇(街道)三位一体社保经办服务网络,丰富社保业务延伸经办内容,适时增加镇(街道)经办项目,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做好区划调整过程中相关社保业务工作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的业务经办衔接工作,对各镇、街道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档案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台账。加快推进省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同时推广使用省社保卡缴纳保费,逐步将省社保卡代替纸质城乡居民医保就医凭证,实现“用卡缴费、刷卡就医”。组织开展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突出“高精尖缺”,推进人才与产业融合
(七)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全面落实市、区相关人才政策;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全年引进落户领军人才创业优先支持项目30个以上。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名校优才引进计划”,配合开展“万名硕博常州行”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网络招聘会、校企合作等活动,加快引进各类人才资源,进一步扩大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认真组织省“双创计划”和“博士集聚计划”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层次人才和优势项目的对接力度,加快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的科技孵化作用,新推广应用一批博士后科研技术和项目。全年引进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750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550名。
(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实施办法,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深化“校-政-企”培养质量管理模式,推动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50人。积极培育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各类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鼓励企业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试点。大力推荐高技能人才参加第四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充分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获得优异赛绩。
(九)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实名制统计,为引才工作提供更可靠的信息来源。落实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将人事档案工作逐步纳入金保工程数据库现有模块,进行数据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人才创业企业服务外包工作,在政策宣传、项目申报、人事代理、投融资对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努力为区内企业提供高水平的市场化服务。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不断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
四、加强规范管理,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
(十)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有序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加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入轨运行管理,做好新审批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试行“公务员考核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切实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重点在参训率、培训质量上下功夫。
(十一)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根据省市部署,加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范管理。深化基层卫生院薪酬制度改革,结合我区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比例,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充分调动基层卫生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规范人事管理行为。加强岗位核准和岗位结构动态调整,强化高等级岗位的管控,全面确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完善增人计划核实机制。推进事业单位加强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试点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程,做好相关人员分流工作。
(十三)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管理服务。积极落实市局下达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加强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和宣传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转业干部先进典型。协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的各项政策待遇,全力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促进劳动关系持续和谐
(十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强化二级网格职能,优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驻点式”执法工作,初步建立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提升主动执法效能。进一步确立区、镇两级监察案件衔接流转程序,确保“驻点式”执法工作发挥更多实效。坚持受理举报投诉和主动监督检查并重。保证案件录入率及按期运行率,加大日常随机巡视检查、网格定期走访的频率,强化形势研判和预测预警,实行以“三色预警”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和重点监察。完善书面审查制度,扩大书面审查的覆盖面。加大对突出违法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劳务派遣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问题。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移送要求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五)打造争议调处新气象。尝试创建系统化的基层调处平台,依托现有仲裁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乡镇简易案件调处的流程及制度,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运用。大力推动镇村两级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商(协)会依法建立完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制度,对于薛家镇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直接将立案受理权限下放给派出庭,并逐步实现独立进行案件的审理、调处工作。通过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印章的使用,实现对派出庭审理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对派出庭所遇到的部分疑难案件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仲裁庭审质量和效率。
六、弘扬“高新”精神,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十六)加强区级服务平台和基层平台建设。结合本局实际适时调整业务办理事项,科学布局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窗式”即时办理,努力打造功能布局合理、办事便捷和服务贴心的人社服务窗口。围绕场地设施完善、设备购置、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继续推进人社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平台项目化建设。落实基层平台三年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镇、街道人社所负责人(骨干)和社区骨干协理员培训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七)加强依法行政和信访维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行政指导,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积极探索人社信访工作特点和规律,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深入开展矛盾排查,注重源头预防,维护社会稳定。
(十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