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建局:
你局《关于调整区城建局内设机构的请示》(常新城建〔2014〕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撤销监察室,成立监察审计室,设主任1名(由局机关纪工委副书记兼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变),承担原监察室职能和内管干部经济审计、城建项目审计、局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职能。
特此批复。
常州市新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