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决定2015年对全区蔬菜、畜禽、水产品产地和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现将监测方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举措,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手段。各镇(园区)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共同做好2015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要加强配合。各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在抽样、制样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协作,加强沟通,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加强宣传引导,告知各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样品来源等准确信息,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三要及时反馈信息。对在监测中出现结果异常的地区,区农业局将及时告知所在镇(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镇(园区)要及时排查问题根源,督促生产主体认真整改,并将有关处置情况按时上报区农业局和同级人民政府。
在监测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区农业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
附件:2015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2015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为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区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原则
实行例行监测与节假日前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被监测单位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种植、养殖)情况、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样品具有代表性。凡被确定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本监测不向被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监测内容
(一)例行监测
1.蔬菜农药残留监测
每季度一次,每次30个样品,被监测单位或基地具有一定规模,在当地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情况、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监测的样品主要在蔬菜生产基地即将上市产品中抽取,抽样数量不足的,可在当地田头交易市场、农超对接点和专卖店等抽取补齐,但应注明所抽样品生产单位。年度监测计划应覆盖本地区所有规模以上蔬菜生产基地,且同一蔬菜生产基地抽样次数每年不得超过2次。
监测蔬菜品种:监测的蔬菜种类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蔬菜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原则上,蔬菜品种为结球甘蓝(包菜)、大白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花菜)、蕹菜、叶用莴苣、韭菜、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豇豆、菜豆、番茄、茄子、黄瓜、苦瓜、辣椒(青椒)和西葫芦,以上品种总数不应少于监测总数80%。
2.畜产品药物残留与违禁物监测
(1)监测范围: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2)监测种类:猪肝、猪牛羊禽肉、禽蛋。
(3)监测时间和数量:每个季度采样监测一次。每次各采样20个,分别为:猪肝10个、猪肉3个、牛羊肉3个、禽肉2个、禽蛋2个。
3.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产品和市场水产品监测
常州新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点1个、常州市罗溪农家乐龙虾养殖基地克氏螯虾1个。
(二)品牌农产品监督抽检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重点对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取。
获得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示范企业称号范围内的生产基地以及创建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的农(畜、水)产品,根据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产品的生产状况,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三)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
1.食用菌:批发市场和相关镇。根据调查确定相关品种和地区,被抽检乡镇提供不少于监测样品数量的基地名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2.水果、稻米:相关镇。
3.其它:根据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求,开展的有关专项抽检。
(四)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重点对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加工基地,批发市场的农(畜、水)产品进行监测抽检,监测时间分别在2015年9月和12月,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农产品质量探索性评价检测
根据季节抽取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抽取。
(六)省市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
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2015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5]53号)精神要求,我区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样和样品预处理工作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专项风险监测工作由市农业检测机构会同相关处室共同组织实施。
1.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分别在2015年5月份、国庆节和2016年元旦前分三个时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每次抽检产品数见附表)。蔬菜产品抽样和预处理工作由市农林行政执法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猪产品抽样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分别于5月20日、9月4日和11月4日前送到市农业检测中心。
2. “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2015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抽检“三品一标”获证产品14个(其中种植业产品12个、畜牧业产品2个),其中绿色食品(非初级农产品、水产品除外)抽检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区抽检总数的15%。种植业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农林行政执法机构会同“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畜牧业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会同 “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抽样时间分6月和10月分两次完成全年抽样任务。
实施监督抽查抽样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名。各镇(园区)的抽查数量详见附表1。
3.专项风险检测时间为2015年6—11月,具体各镇(园区)的抽查数量详见附表1,全区共抽取样品数量如下:
(1)葡萄3个。各镇(园区)在当地主产基地抽取,如基地样品不足,可在市场补足来源为本镇(园区)的产品,每个样品不少于3kg。9月5日前送样至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样品编号新北:6D-09~11
(2)菜篮子基地蔬菜(芹菜、韭菜、豇豆为必抽品种)12个,其中孟河镇6个、西夏墅镇6个;如果无芹菜、韭菜、豇豆三类蔬菜品种或者数量不够,除了在基地抽取6个样品外,请从当地其它蔬菜基地、大户或散户中补齐芹菜、韭菜、豇豆蔬菜数量。其他乡镇芹菜、韭菜、豇豆各2个,根据蔬菜不同成熟期,分两批送样至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第一批:7月15日—7月25日,第二批:9月10日—9月15日。样品编号孟河镇:57D-13~18、西夏墅镇:57D-19~24,芹菜、韭菜、豇豆专项57D-49~54
(3)收储运环节农产品30个,样品为蔬菜和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kg。9月10日前送样至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样品编号(S、C、Y):8(S、C、Y )-D-51~80
葡萄、菜篮子基地蔬菜及专项、收储运环节农产品送样需填写《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单》和《生产过程情况调查表》,风险监测样品编号。
(七)区级监督抽检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抽取样品300个。各镇(园区)的抽检任务数量详见附表1。
(八)镇级蔬菜农药残留速测
充分发挥镇级监管作用,各镇要及时制定监管计划,菜篮子永久性基地所在乡镇(园区)(孟河镇)开展农残速测,全年抽样不少于500批次,其他乡镇不少于300批次,检测信息月检月报,并实时上传到监管信息系统,且移动终端抽样比例不低于50%。
2015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计划分配表
镇别
省例行监测
省市监督抽查
省市专项风险监测
区级监督抽检
镇蔬菜农残速测
蔬菜
畜禽
水产品产地
种植
例行监测
监督抽查
水产
春江镇
24
—
1
8
1(葡萄)、
4(韭菜、芹菜)、
6(收储运)
45
9
300
孟河镇
(园区)
60
10
6(芹菜、韭菜、豇豆)、3(收储运)
50
12
500
西夏墅镇
30
4
6(芹菜、韭菜、豇豆)、1(葡萄)、
3(收储运)
罗溪镇
2(豇豆)、
22
薛家镇
20
3
新桥镇
6
区级
80
14
38
2
合计
120
3(葡萄)、18(芹菜、韭菜、豇豆)、30(收储运)
202
40
2000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单
第 联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商标
包装
£有£无
等级
标识
型号规格
执行标准
生产日期
或批号
产品认证情况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其他认证()
证书编号
抽样数量
抽样基数
抽样场所
£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
£批发市场£超市£其他()
受检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检人与摊位号
生产
£生产£进货单位名称
抽样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抽样文件编号
抽样人签字:
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日期:年月日
受检人签字:
受检单位(公章):
陪同人员:
年月日
注:1.本工作单由受检单位协助抽样单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受检人和受检单位须在工作单上签字、盖章。此工作单将作为抽样单位与受检单位样品确认的重要依据。
2.本工作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抽样单位,第二联留受检单位,第三联随样品交任务下达单位。
3.需要做选择的项目,在选中项目的“£”中打“√”。
4.受检单位或抽样单位详情不明的情况下,可注明相应的产地或来源(XX市XX县XX镇)。
生产过程情况调查表
生产单位名称
生产单位所在地
生产规模及年产量
病虫害情况
生产过程投入品
使用情况
病虫害防治是否统防统治、投入品是否集中采购
产地周边环境情况
调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