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局相关处室: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2016年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2016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2016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2016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2016年6月8日
2016年新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2016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各镇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决定对全区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基本工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四个部分,具体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量化考核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镇,不得参加优秀等次评比。同时为鼓励先进,考核优秀的镇将报送评选市优秀监管集体、优秀监管员和优秀检测员。
四、考核实施
1、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各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报送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镇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区农业局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查看生产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通报考评结果。各镇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
2016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评内容
考评
方法
评分标准
一、
工作
保障
(20分)
1.1工作部署
(3分)
查阅
资料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落实,半年有落实报告,年度有工作总结,3分。
1.2责任落实
(6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范畴,3分;
农业部门内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3分。
1.3专项经费
查阅资料、
查看资金
支出辅助账
有专项监管和检测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3分;
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建设奖补资金使用合理,3分。
1.4自身建设
(5分)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水平,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不少于三期,3分;
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信息每镇每月不少于2条,乡镇监管站检测信息月检月报,实时上传,乡镇分管领导、监管站长新闻动态阅读率100%,2分。
二、
重点
(41分)
2.1乡镇监管
(9分)
现场检查、
查看监管
信息系统
全面实施“三定一考核”(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业绩考核)网格化监管,3分;
完成上级下达的申报、续展“三品”任务,3分;
每镇开展农残速测不少于350批次(300个蔬菜,50个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其中畜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菜篮子永久性基地所在乡镇不少于550批次(500个蔬菜,50个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其中畜产品不少于10个),并实时上传到省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3分。
2.2专项整治
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措施有力,并按月及时报送相关整治信息,3分;
完成各类专项整治任务,6分。
2.3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配合省市区完成各类定量监测抽样任务,3分;
根据省、市、区风险监测结果,跟进开展监督抽查的,3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与应对,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报送应急处置结果及相关信息,积极妥善应对,处置妥当,3分。
2.4追溯管理
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建设任务,2分;
落实“三品一标”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求整改,处置率达100%,4分。
2.5社会共治
(8分)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分类监管制度,2分;
组织开展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活动,2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2分;
农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记录完整,处置率达100%,2分。
三、
质量安全
水平
(39分)
3.1 蔬菜质量
(13分)
省级例行监测全年合格率在97.5%以上(含97.5%),每低0.1个百分点加扣0.2分;
省级例行监测地产样品每发现1个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扣2分,扣完为止。
3.2 畜产品质量(13分)
省级例行监测全年总体合格率达99.5%以上,每低0.4个百分点加扣1分;
省级例行监测地产样品每发现1个违禁物残留超标的,扣2分,扣完为止。
3.3水产品质量
加分项
出台地方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有亮点,加1-5分;
对村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并发放报酬补助,加1-2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行批示或奖励,加1-2分;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加1-2分。
扣分项
每发生一起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3分;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省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