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新北区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林木覆盖率监测数据的报告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林业【2009】35号)文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依据2014年省林业局认定的我区森林覆盖率监测结果和我市的森林资源现状,对我区2015年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进行了测算,现就测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5】54号)文件,我市有关辖市(区)的国土面积较往年发生变化,调整后新北区50891公顷。
二、测算依据
《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县级森林覆盖率监测办法》
《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江苏省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
《江苏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林木覆盖率指标监测办法》
三、测算方法
1、林木覆盖率计算公式
林木覆盖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土地面积*100%
计算公式中,土地面积=国土总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水面及重盐碱地等面积
2、2015年林木覆盖率本底数据
以2014年省林业局认定的我区林木覆盖率监测结果为本底数据,其中森林资源基数为7998.26公顷,林木覆盖率为17.5%。
由于2015年全市区划调整,奔牛镇划入新北区。新北区的有林地和灌木林数据是以2014年省认定的数据为基础,加上奔牛镇07年林调数据以及奔牛镇08—13年的新造林数据。(详见附件2)
3、2015年森林资源增长情况
2014年合格成片造林面积:458公顷。
4、2015年森林资源消耗情况
2015年新北区没有林木采伐及征占用面积。
5、土地面积情况
全区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水面面积为1360公顷。
四、测算结果
全区国土总面积50891公顷,扣除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水面的土地面积495.31公顷。以2014年林木覆盖率监测结果为基数,全区合计森林覆盖面积8449.41公顷(详见附件)。经过全面测算,我区2015年林木覆盖率为17.06%。
特此报告。
附件1:《2015年度常州市林木覆盖率测算一览表》
附件2:《2015年武进、新北有林地面积变更情况一览表》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