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1.推进生态绿城建设。集中各类资源加快工程建设,早日把我区建设成“处处皆绿,人人可享”的生态新北。一是要继续推进城北郊野公园、小黄山整治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藻港河生态绿道(龙城大道至新龙生态林)全线堵点贯通和藻港河东支生态绿道建设。二是要努力提高建设质量,打造绿建精品,把我区生态绿城建设成全市生态文明的“样板工程”,为百姓创造更多更优的生态休闲空间。
2.推进生态农村建设。根据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16年完成20个行政村污水管网和治理设施建设。一是分解任务,加强考核。二是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三是严格长效管理考核。四是推进老旧设施维护,确保全区所有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严格贯彻执行新编制的《新北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纳入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实施长江魏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配套工程和新孟河综合环境整治工程。二是开展小黄山生态公益林综合整治。三是落实属地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狠抓环境专项整治措施
1.狠抓大气治理。一是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完成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二是开展VOC整治。按计划推进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的VOC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滨江化工园区LDAR试点工作。三是深化重点区域废气治理。联合监测站对安家、常工院自动站周边污染源进行排查分析,有针对性的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2.深化水环境治理。联合监测站组织对河道进行监测,定期对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做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督查检查。
3.提升危废处置能力。继续推动已经进入实施环节的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力争快建设、早投运。同时鼓励和引导我区化工行业中有机废酸、废碱、电镀污泥等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切实解决产废企业的实际困难,降低危废长期贮存的环境风险。
(三)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
1.理清环境监管执法职责。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明确区、镇(园区)、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本级环境监管网格长,按照“监管任务细化、监管频次量化、监管结论痕迹化、监管结果报告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制定落实监管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2.努力夯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区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机构、装备建设,充分运用省政府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解决执法用车、环保着装,充实完善执法机构、执法装备,推动镇(街道)、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加强能力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养、锻炼一线人员环境执法能力。
3.加强对内锻炼推进对外联动。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将作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加强行风监督,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区政府出台检察、公安、环保联动实施意见,快速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切实保障环境执法队伍不出事。
(四)重点抓好环保能力建设
1.着力提升监测社会化运行水平。一是加强对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考核,努力通过试点,探索提高对环保服务业尤其是环境监测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环境监测社会化的相关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二是定期组织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培训,制订完善考核竣工验收监测市场化等考核管理办法。三是结合“十三五”规划要求,继续优化调整环境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控区域,对水环境质量的布点进行调整优化,选择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土壤、地下水的专项调查。
2.深化“三员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将全区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三员”培训常态化、多样化,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改变“无知者无畏”、“要我达标”等理念。进一步督促企业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同时,逐步完善落后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引导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环境风险,腾出环境容量,招引优质项目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