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2016年,区环保局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次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会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常态,按照区委“攻坚‘一三五’,开局‘十三五’”工作思路,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优化发展软实力,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安全,进一步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为“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着力打造常州国家高新区生态文明新名片。
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美丽新北
1.深入实施“生态绿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绿城”建设工作要求,以“安全、多样、舒适、活力、文化”绿城五大战略引领生态源、郊野公园、公园绿地、生态细胞、生态廊道、生态绿道六大工程,大力推进小黄山生态公益林、城北郊野公园、新龙湖湿地公园、藻江河生态廊道等工程,逐步打造“生态格局安全、环境品质优良、景观空间多样”、“处处皆绿,人人可享”的宜居新北。
2.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按照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第三年”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20个行政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同时,加强已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超80%,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率超70%,支浜水质黑臭、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工作,力争新桥镇和薛家镇率先创建成功。继续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建设更高标准的生态工业园区。积极发挥生态文明示范亮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现有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向全区其他主体推广,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风尚。
二、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1.坚持不懈治理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也是我区重点民生工程,今年的目标是确保PM2.5浓度同比2013年下降不低于13%,同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二级标准(优良)以上天数比例达到70%。一是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淘汰。今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10t/h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对按期未拆除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切实开展VOC整治。按计划推进化工、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的VOC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滨江化工园区LDAR试点工作。三是实施重点区域废气综合治理。对常工院、安家管理中心2个重点区域内的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今年我们将按市政府统一要求,重新组织修订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以预报值作为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依据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快各部门应急响应速度,真正发挥预案对重污染天气的“消峰”作用。五是深入开展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杜绝审批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建筑内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同时,督促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者规范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年内建成油烟治理达标街3条。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程度。
2.继续深化水污染防治。2016年,水环境整治的总体是省级“水十条”考核断面确保1断面达标,太湖流域考核断面确保2个断面达标,三条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通过加大对新孟河、德胜河、藻江河、浦河等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质断面达标率,年内实现4个现代化考核断面水质符合三类以上地表水要求,3个太湖考核断面和3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一是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完成魏村饮用水源地封闭式管理工程,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强化重要流域及断面达标整治,实施大坝河等19条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清淤、护坡、活水、截污等清水工程,重点河道继续实行“河长”负责制,切实负起“河长”责任,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水资源区域补偿实施方案。三是做好工业污染源防治,实施取缔十小行业、十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稳妥处置各类水环境污染事件。
3.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常州市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一是开展化工、涉重等企业土壤环境调查试点工作, 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二是继续推进已关闭化工、涉重企业土壤、地下水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严控被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三是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年内对2家关停污染企业原厂址土壤污染开展调查,同时,选择4片农用地开展土壤本地调查。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1.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我区也将细化并出台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全区按行政区域划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特殊功能区域单独划分网格。把监管职责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工作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同时对重点监管对象将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执法监管。
2.继续强化刚性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法,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新手段、新武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刑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恶意排污、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3.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多元化投入,健全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继续建设流域性的水质自动站和区域性的大气自动监测站。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实行定期应急演练机制,提升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4.强化企业环保意识。继续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将全区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三员”培训常态化、多样化,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改变“无知者无畏”、“要我达标”等理念。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提质深化,督促企业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同时,逐步完善落后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引导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环境风险,腾出环境容量,招引优质项目落户。
四、围绕重大项目服务,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做好重大项目保障服务工作。紧盯市区重点项目,坚持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尽早掌握项目情况,最快提出环保审批建议。根据不同企业的条件和项目性质,在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提供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参考意见,供招商部门和企业决策参考。对前期审核符合环保准入门槛的项目,我们将抓紧时间,并联推进,合并作业,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环评批复;对条件暂不成熟的重点项目,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批包干服务项目,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尽最大能力促成项目落地建设。同时,对第三方环境服务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和督促协调,强化重大项目全过程服务,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主动服务尽快完善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根据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精神,要在2016年底前清理、完善各类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为加快补办我区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项目的环保手续,前期我局对全区建设项目环保手续进行梳理摸清家底。初步统计显示,全区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建设项目达5000个以上,针对面广量大的补办工作,我局将实施分类指导,对已具备补办条件的,立即给予补办;对目前不具备条件的,一方面做好各项手续前期准备,收集资料;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对超越我局审批权限,需报上级环保部门补办的,我们将汇总材料,分批上报,及时沟通,加强协调。
三是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坚持以“绝不能牺牲长远利益换取眼前的发展”为要求,严格环保门槛准入,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总量指标”和“容量指标”双重控制标准,坚决推行“三个一律不批”,即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提高入区项目的质量。
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效能团队
一是要让作风变得更优。着力加强全局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素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效率意识,推动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
二是要让效能变得更高。重点解决环保审批、监管中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等问题,达到创新效能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明晰工作权责、强化责任主体、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机关“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承诺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坚决纠正越权执法、执法不为和缺位执法的情况,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追究,缺位要问责。
三是要让督查抓得更紧。积极建立完善“大督查”机制,强化机关效能督查提升,由局监察室牵头,定期对局内部作风建设、审批时效、行政执法等进行抽查点评,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纠正,全力保障全局优良的机关效能作风。
四是确保底线筑得更牢。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引导环保条线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坚守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彰显党员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