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妇幼保健所:
为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原卫生部制定下发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常州市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3月30日
孕产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