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就诊秩序,提高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常州市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实施方案》(常卫基妇〔2015〕17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北区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2月19日
新北区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坚持妇幼健康服务事业的公益性质,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合理配置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改革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引导妇女儿童分级诊疗,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分级服务、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在全区建立妇幼健康分级服务制度,对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助产技术和产前诊断技术与产前筛查等5个项目启动实施分级服务,年底建成妇幼健康分级服务制度框架。2017年分级诊疗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分级诊疗新机制,实行分级服务的妇幼健康项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的服务量占当地总量的70%以上(产前诊断/产前筛查除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常州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重点巩固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妇女保健门诊、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合格率达到8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配备儿科(新生儿科)医师,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专职妇儿保医生,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女性乡村医生。
(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完善相应的妇幼健康服务功能,加快技术发展,推动区、镇、村(社区)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积极引导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务实进修培训计划,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推动实行基层首诊。按照市卫计委要求,现将孕产妇保健等5项群众需求较大、技术要求明确、便于操作和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调整到基层(分级服务项目清单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规范服务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资源利用效率,方便群众就近接受妇幼健康服务。
(四)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群众方便、技术服务对口的原则,与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转诊流程以及双方责任义务,完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服务连续、患者安全、手续便捷、通道顺畅。以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健康管理以及危重孕产妇救治等项目为重点,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妇幼健康分级服务模式。
(五)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分级服务的要求,加快完善我区妇幼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市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利用妇幼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重点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做到实时、全程、定量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妇幼健康分级服务作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妇幼健康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定期进行汇总、评估和考核。区卫计局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重点考评基层服务量占比、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和体弱儿专案管理率、双向转诊率以及群众满意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有力推进分级服务实施。
(三)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级服务要求开展相应的服务,制定内部流程、管理规范、考核制度等,不得截留高危孕产妇。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为推进分级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促进分级服务制度加快形成和健康发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项目服务公示,科学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广大妇女儿童诊疗。
附件:新北区妇幼健康分级服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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